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负责专利审查的主管部门,专利文件准备完成之后,应当及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进行审查。提交方式包括:现场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窗口,或者寄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者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各地的专利代办处。
专利申请的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代办处在收到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通常而言,在一个月左右就可以知晓该申请是否被正式受理。如果正式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确定申请日、申请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将会给每一个专利申请分配一个申请号,目前的申请号由13位数字组成。
专利申请日及其法律意义
提交申请的方式不同,申请日的确定方式也不同,若现场提交,则以现场验收合格日为申请日;若以邮寄方式提交,寄件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对专利而言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首先,专利申请日是确定专利是否新颖的基准点;其次,我国专利申请以“申请在先”为原则,即谁先提出申请,该专利权将授予申请在先之人,而申请在先亦是以申请日为衡量基准;最后,申请日是确定专利权期限的起始日期。